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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5-09-0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22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必须持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其他学年无效)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选择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按照政策要求,网上申报时银行账号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提取学生个人的河南省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不能使用其它银行账户;学生必须要有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激活金融账户,省外学生也必须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激活金融账户)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报(95日至9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系统审核、人工审核(95日至920日)

个人申报后,省内相关职能部门会对毕业生申请信息进行系统比对,比对未通过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工审核。

(三)复核公示、拨付资金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学校上报信息进行复核并公示。补贴资金将通过银行代发方式,由省内相关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河南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已经提交申请的2026届毕业生及时登录申报网站,按照申报对象类别,根据以下工作安排及时准备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一)申报对象类别:低保家庭

1.若“系统校验”显示“核对存在”,则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注意查看学校初审结果并等待网上公示即可。

2.若“系统校验”显示“核对不存在”,则需要走人工审核流程,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或相应机构公章)。

2)证明材料1份,包括:①低保证复印件(含低保人页和家庭成员页)或民政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加盖县级(含)以上资格认定机构公章);②近半年内低保字样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公章,此项为郑州市人社局最新要求)。

3)家庭关系户籍证明材料1份,包括:①户口本首页;②户主页;③户口本毕业生本人页;④户口本低保人本人页(以上皆为复印件)。若低保人和毕业生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公章)。若父母双亡,还需提供赡养(抚养)关系证明(加盖相关机构公章)。

(二)申报对象类别:残疾毕业生

1.若系统校验显示核对存在,则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注意查看学校初审结果并等待网上公示即可。

2.若系统校验显示核对不存在,则需要走人工审核流程,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当地残联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2)证明材料1份,包括:残疾证复印件(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三)申报对象类别: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1.若系统校验显示已获得,则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注意查看学校初审结果并等待网上公示即可。

2.若系统校验显示未获得,则需要走人工审核流程,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当地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认定机构公章)。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必须2024-2025学年)材料1份(复印件)。

(四)申报对象类别:零就业家庭

1.政策说明:①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②按照河南省规定,所谓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等收入的城镇家庭。③零就业家庭特指的是城镇户口的家庭,农业户口的家庭没有。

2.若“系统校验”未通过,则需要走人工审核流程,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乡镇以上人社部门基层服务平台公章)。

2)证明材料1份,要求:必须注明认定为零就业家庭的时间、是否还在认定有效期等内容。

3)家庭关系户籍证明材料1份。

(五)申报对象类别: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

1.若系统校验显示核对存在,则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注意查看学校初审结果并等待网上公示即可。

2.若系统校验显示核对不存在,则需要走人工审核流程,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县级(含)以上扶贫部门公章)。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材料1份,包括:建档立卡基本信息明白卡页(含首页、建档立卡人页和所有家庭成员信息页)复印件(县级(含)以上扶贫部门公章),或全国扶贫开发系统等相关网站截图复印件(含家庭成员信息,加盖县级(含)以上扶贫部门公章)。其中,若明确显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户不符合条件。

3)家庭关系户籍证明材料1份,包括:①户口本首页;②户主页;③户口本毕业生本人页;④户口本建档立卡人本人页(以上皆为复印件)。若建档立卡人和毕业生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公章)。若父母双亡,还需提供赡养(抚养)关系证明(加盖相关机构公章)。

(六)申报对象类别:特困人员

1.政策说明:特困人员、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三类都是特指人群(都必须是学生本人),特困人员、孤儿有专门的证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没有证件但民政部门有专门的系统进行管理。不是随便出个家庭有重病人、生活比较困难的证明就行的,要看民政部门是不是给出了明确的认定意见,明确说明了申请人就是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人员、就是孤儿、就是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人员。

2.若“系统校验”显示“核对存在”,则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注意查看学校初审结果并等待网上公示即可。

3.若“系统校验”显示“核对不存在”,则需要走人工审核流程,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2)证明材料1份,需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明确的申请人困难类型认定意见,并提供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证明。

以上材料请毕业生于2025年9月20日前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7办公室。学校收到毕业生提交的材料后,将结合网报信息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进行实时审核。如无误则通过学校初审,学校负责统一盖章并提交至郑州市人社局;如在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纸质材料或纸质材料有误或材料不符合文件政策要求,则学校初审不通过,仅此一次提交材料审核机会,错过不再重审。经学校初审不通过的和申报系统内未提交的毕业生,视为放弃本次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告知毕业生申报事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知晓政策,提醒毕业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政策解读等,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  吴老师

QQ群:872206665(财金2026一次性求职补贴)



招生就业处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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