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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年度招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6-03-14  点击:[]

各院(系)、校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就业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生源组织办法(2015试行)》、《河南教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河南教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招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1、招生工作先进集体3个,其中招生院(系)2个、校直机关相关部门1个。  

2、就业工作先进集体7个,其中教学系统5个,校直机关相关部门2个。  

3、招生工作先进工作者10名。该奖项只在学校指定的招生宣传人员中评选,按招生总量和增幅分别排名产生,不需要推荐。  

4、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17名,每个招生院(系)各1名,校直机关相关部门3名。  

二、评选时间与方式  

2015年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生源组织办法》的要求在教学院(系)和校直机关相关部门中进行评选;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采取各院(系)、校直机关相关部门自评与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评及提交申报材料阶段:3月21日-22日。各院(系)和校直机关相关部门均可申报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推荐1名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各院(系)和校直机关相关部门依据《普通高校招生生源组织办法》、《河南教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河南教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展开自评,并于3月22日前将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附件电子版模板请登录河南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jy.haie.edu.cn/下载)交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办公室(知行楼一楼就业科113房间)。

(二)综合考评阶段: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察并组织评选。  

三、关于申报材料  

申报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总结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本院(系)领导重视招生宣传情况、招生宣传实施情况、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新生报到情况等;本部门对招生宣传和组织的工作情况等。  

申报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总结中需包含以下内容:本院(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就业质量情况、就业市场开拓情况、对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的内容、2016年就业工作规划、对学校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特色工作等;本部门对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服务工作等。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0371-69303859  

 

招生就业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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