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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2016-04-15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现开展我校2016届普招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科体检安排

(一)时间:2016年4月23、24、25日三天上午8:00开始。  

具体安排如下:4月23日 教育系、学前教育学院  

            4月24日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4月25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化学与环境学院体育系 地理系、旅游管理学院 艺术学院  

(二)地点:郑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原金水区总医院)(花园路纬五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各位毕业生尽量提早空腹前往,上午结束后下午不再进行体检。  

2、体检时学生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和体检表(一份)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在其他医院或其他时间体检无效;毕业生自行前往医院体检,学校不再统一组织。  

3、现场交纳体检费用120元,学校不代收。  

4、体检表电子版登录河南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jy.haie.edu.cn/)下载,B5纸正反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填好表头,表头里面“单位”一栏填写:河南教育学院;体检完毕时“体检结论”一栏须有“合格”印戳,“主检医师签字”须有医师签名,“体检医院意见”必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否则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完毕后体检表直接交至医院即可。  

二、本科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吴 迪  

联系电话:0371-69303859  

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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