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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第四阶段工作的通知

2016-06-16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现开展我校2016届普招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第四阶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已经审核完毕,正在进行打印证书阶段,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师范类专科毕业班辅导员在领取本班毕业生“毕业证书”后,需复印毕业证书一份(B5纸复印),交至知行楼113办公室以备审核(本科毕业班不需要进行此项工作),无毕业证书复印件将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若个别毕业生由于欠费等原因出现毕业证书延缓发放情况,请辅导员到学生处统一借出复印。  

联系人:吴 迪  

联系电话:0371-69303859  

招生就业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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