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现开展我校2016届普招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第四阶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已经审核完毕,正在进行打印证书阶段,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师范类专科毕业班辅导员在领取本班毕业生“毕业证书”后,需复印毕业证书一份(B5纸复印),交至知行楼113办公室以备审核(本科毕业班不需要进行此项工作),无毕业证书复印件将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若个别毕业生由于欠费等原因出现毕业证书延缓发放情况,请辅导员到学生处统一借出复印。
联系人:吴 迪
联系电话:0371-69303859
招生就业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