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08-11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为全面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 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报(2021届毕业生于8月3日至9月4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其中,学籍证明复印件或申请者学籍名单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   

(二)系统审核(2021届毕业生于9月7日至1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由人社部门以学校为单元提取申报信息并按困难类别分别发送有关职能部门;省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利用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审核,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标记校验结果,回写至信息系统。   

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应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2021届毕业生从8月3日起至9月25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所在学校进行人工审核。   

学校初审后,汇总材料上报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终审。   

(四)及时拨付资金(2021届毕业生10月底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申领材料提交

(一)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毕业生,请在网报时上传证明材料图片,不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打印《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用)并本人签字确认。   

(二)通过人工审核申报的毕业生,学校初审通过后,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打印《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并本人签字确认。《人工审核申请表》应具有相应部门审核意见并盖章,《申请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各学院请于9月14日12:00前集中上报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7招生就业处就业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以该项工作为契机,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81号)文件精神,建立“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台账”,动员学院教职员工关心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   

(二)各学院要加强跟踪指导,指导学生认真进行网上申报,真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社保卡号/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申请困难类别相关证件号码等,并做好相关纸质材料的整理和上报。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623   

附件一:《2021届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解答》   

附件二:《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学生申请)》   

附件三:《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新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   

 

招生就业处    

2020年8月11日   

上一条:就业大讲堂系列讲座(一)——“国家公务员”备考指导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