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安排如下:
一、帮扶对象
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其他就业困难毕业生等)。
二、具体工作
1.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的原则,建立“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1)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帮扶工作台账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并在招生就业处提供的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基础上查漏补缺,按照“实事求是,只增不减”的原则建立、更新“帮扶工作台账”(困难毕业生名单见招生就业工作微信群)。请于4月30日前将帮扶计划、台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2)落实帮扶政策,确保帮扶对象就业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帮扶政策,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确保所有帮扶对象全部就业,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联系卡”(见附件),招生就业处将按照各学院提交的“帮扶工作台账”和“帮扶联系卡”逐一核对、销号。请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将“帮扶联系卡”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2.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帮扶教师要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就业进展情况,传达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设计、就业技巧、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指导,引导毕业生积极就业、先就业再择业。
3.拓宽就业渠道,优先推荐就业。帮扶教师充分利用自身社会资源,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积极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为帮扶对象推荐符合条件的社会招聘信息。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毕业生积极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招教”、“选调生”等中央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并引导就业困难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建设,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
4.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争取财政就业帮扶资金,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623
办公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7室
就业邮箱:jiuye@hafu.edu.cn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联系卡
招生就业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