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81号)和《关于开展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的通知》文件要求,具体材料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时间、帮扶对象范围、材料内容
1.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1日前。
2.帮扶对象范围:各学院于2021年5月1日前提交的2021届困难毕业生帮扶名单(见附件一)。
3.材料内容:就业帮扶联系卡(模板见附件二),其中纸质版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uye@hafu.edu.cn。
二、注意事项
各学院请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截止时间前将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我处汇总所有数据后将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并在即将召开的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此项工作。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