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2023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全日制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必须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其它学年无效);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先选择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原则
(一)补贴标准
按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申请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照“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附件三),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完成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温馨提示:
1.必须使用电脑在网站上进行操作,如无法打开请更换浏览器;
2.所有申报人员请加入“财金2023求职创业补贴”QQ群(群号:696224866),方便线上交流、问题解答及后续工作通知。
(二)系统审核、人工审核(7月26日至8月31日)
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后,省内相关职能部门会对毕业生申请信息进行系统比对,比对未通过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老师负责人工审核。
(三)材料提交、学校初审(8月31日前)
材料提交时间、内容、方式将结合申报人员情况、学校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通知。
(四)复核公示、拨付资金(9月1日至10月底前)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学校上报信息进行复核,并在其官网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10月底前,补贴资金将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每个学院一名)负责此项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负责人信息(学院、姓名、联系电话、职务)发至招生就业处负责老师,同时精心组织实施,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及时告知毕业生申报事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毕业生公告,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623 18638941473
财金2023求职创业补贴QQ群:696224866
附件一: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
附件二:各地市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三: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
附件四:关于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招生就业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