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纸质材料提交工作的通知

2022-08-1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请已经提交申请的2023届困难毕业生及时登录申报网站(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查看本人高校初审审核情况,按照申报对象类别,根据以下工作安排及时准备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一、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8月28日前

(二)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

(三)材料提交内容

系统核对存在或已获得的。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注意查看学校初审结果并等待网上公示即可。

系统核对不存在或未获得的,需要走人工审核流程,(部分不符合政策的已经审理完毕并将结果改为学校初审不通过)按照申报类别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1.申报对象类别:低保家庭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相应机构公章)。

(2)低保材料1份,包括:低保证复印件(低保人页和家庭成员页),或者有低保字样的存折复印件且有低保字样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公章),或者民政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加盖县级以上资格认定机构公章)。

(3)家庭关系户籍证明材料1份,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毕业生本人页、低保人本人页(以上皆为复印件)。若低保人和毕业生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公章)。若父母双亡,还需赡养(抚养)关系证明(加盖相关机构公章)。

2.申报对象类别: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认定机构公章)。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必须2021-2022学年)材料1份(复印件)。

3.申报对象类别: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县级以上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材料1份,包括:建档立卡基本信息明白卡页(首页、建档立卡人页和所有家庭成员信息页)复印件(加盖县级以上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或全国扶贫开发系统等相关网站截图复印件(含家庭成员信息,加盖县级以上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

(3)家庭关系户籍证明材料1份,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毕业生本人页、建档立卡人本人页(以上皆为复印件)。若建档立卡人和毕业生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公章)。若父母双亡,还需赡养(抚养)关系证明(加盖相关机构公章)。

4.申报对象类别:残疾毕业生

(1)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用)1份(在表上加盖县级以上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

(2)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5.申报对象类别: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

都已单独联系过

6.申报对象类别:特困人员

都已单独联系过。

二、注意事项

1.学校收到毕业生提交的材料后,将结合网报信息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进行实时审核。如无误则通过学校初审;如在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纸质材料或纸质材料有误或材料不符合文件政策要求,则学校初审不通过,仅此一次提交材料审核机会,错过不再重审。

2.经学校初审不通过的和申报系统内未提交的毕业生,视为放弃本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2年8月17日

上一条:河南省高校毕业生2023届职场萌新空中双选会(工作啦智慧化精准就业平台)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2年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