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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2-11-23  点击:[]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2023届困难毕业生群体(包括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3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建立“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卡”,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并实时更新《帮扶台账》(见附件一)和《帮扶联系卡》(见附件二),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不定期对各学院帮扶工作及相关数据进行抽查和汇总。

2.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帮扶政策,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要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3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

3.最迟于2023年8月31日前,确保所有帮扶对象全部就业,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帮扶台账》和《帮扶联系卡》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623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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