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成长成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学〔2023〕4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学〔2023〕40号】(附件1)
二、评选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拟择优推荐2名毕业生,1名教师参与本次“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请根据通知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参与校内评选,名额不限。
(二)校内评选。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2名毕业生候选人,1名教师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进行评选。
(三)校内公示。学校对拟推荐的毕业生候选人和教师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5天。
四、工作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各学院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推荐参加评选人员相关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7),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邮箱jiuye@hafu.edu.cn。推荐材料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郭晓亮0371-69303623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