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毕业去向落实率管理办法(豫财院〔2022〕90号)》要求,学校决定于5月23日至6月2日,开展2023届毕业生第一阶段就业核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全面核查
由各学院对“工作啦”系统内学生就业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根据核查结果如实填写《2023届毕业生第一阶段就业核查结果统计表》(见附件),5月29日前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书记、院长签字后交至招生就业处。
二、招生就业处抽查
招生就业处将在学院核查的基础上,对“工作啦”系统内现有就业数据进行抽查,各专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抽查结果将向主要校领导和各学院反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就业核查的重要意义。各学院对每一阶段的就业核查工作要指定专人统计,至少由一名学院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并参与具体核查工作。
2.严格落实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除通报批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2023届毕业生第一阶段就业核查结果统计表
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