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毕业去向落实率管理办法(豫财院〔2022〕90号)》要求,学校决定于7月4日至7月10日,开展2023届毕业生第二阶段就业核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届毕业生信息确认
由各学院通知已落实毕业去向的2023届毕业生,对“工作啦”内所填报的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招生就业处结果反馈
招生就业处将在2023届毕业生核对确认的基础上,统计整理最新的毕业去向落实情况,并向各学院反馈。
三、各学院再次核查上报
各学院对毕业去向有变动的毕业生再次进行毕业去向核查,填写《2023届毕业生第二阶段毕业去向核查结果汇总》(见附件),7月15日前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书记、院长签字后交至招生就业处,作为最终结果更新学校及各学院毕业生去向落实率。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对每一阶段的就业核查工作要指定专人统计,至少由一名学院领导直接负责并参与具体核查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报请学院严肃处理。
附件:2023届毕业生第二阶段毕业去向核查结果汇总
招生就业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