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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3-07-2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3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校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2024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全日制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必须持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其它学年无效);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选择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按照政策要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时银行账号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提取学生个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不能使用其它银行账户;学生必须要有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激活金融账户,省外学生也必须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激活金融账户)

三、申请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报(8月1日至8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必须使用PC端操作),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系统审核、人工审核(8月2日至8月31日)

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后,省内相关职能部门会对毕业生申请信息进行系统比对,比对未通过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老师负责人工审核。

(三)材料提交、学校初审(8月31日前)

材料提交时间、内容、方式将结合申报人员情况和学校工作实际另行安排通知(时间大概在8月20日前后)。

(四)复核公示、拨付资金(9月1日后)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学校上报信息进行复核并公示。10月底前后,补贴资金将通过银行代发方式,由省内相关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及时告知毕业生申报事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知晓政策,提醒毕业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政策解读等,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交流QQ群:649748652(财金2024求职创业补贴)

联系电话:0371-69303623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3号)

2.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

3.关于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4.各地市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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